公共法律服务综述

2020-04-28 09:38

平台叙述


1、公共法律服务涵义

       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,财政支撑,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,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,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具体包括: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及教育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;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、法律咨询、辩护、代理、公证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;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。


2、乾安县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建设


       按照省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,乾安县加快推进了市、乡镇(街)、村(社区)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,目前,乾安县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,部分试点乡镇(街)公共法律服务中心、村(社区)公共法律服务站也陆续建设完成并开始运行,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建立,工作模式、服务内容基本完善,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

乾安县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

工作职责


       一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吉林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,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法律服务工作任务,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。

       二、开展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调研工作,谋划我县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       三、整合全县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,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。

       四、做好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信息汇总、分析研判、分流转办、协调处理工作。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监督、考核工作。

       五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落实重大工作任务,研究解决疑难法律服务问题。

       六、做好关于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投诉举报的登记、汇总、协调处理及反馈工作。

       七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、领导机关、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。 


乡镇(街道)公共法律服务中心

工作职责


       一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,落实市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和乡镇(街道)党委政府安排的法律服务工作任务。

       二、研究谋划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,定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调查、分析工作,合理提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意见建议。

       三、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工作,负责服务对象提出的涉及法律援助、律师、公证、司法鉴定等基本法律服务诉求的受理、答复、办理、转办工作。

       四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,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为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。

       五、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,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,积极维护区域内社会稳定。

       六、指导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当事人提供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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